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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1-768972 | 主题分类: | 院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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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21-04-06 |
文号: | 浙政函〔2021〕45号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1-768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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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院校管理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公开日期: | 2021-04-06 |
文号: | 浙政函〔2021〕45号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正式设立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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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金华市政府《关于要求正式建立浙江科贸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金政〔2021〕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反馈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正式设立申请办理意见的函》(浙教函〔2021〕1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学院正式设立并命名为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系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学校,由浙江大昌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举办,近期规划办学规模8000人。 二、学院要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和发展重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三、举办者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持续投入保障机制建设。金华市和省教育厅等省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院建设发展的指导和支持。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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